一、推行四大改造運動頗有進步,應加強發揚「志誠」的精神;二、可否加以簡化財稅法規;三、中美非籌設煉鋼廠應設在基隆五堵的優點;四、請主席速令財政廳將港務局超收「港工捐」項內撥發,以利基隆港擴充建設及疏濬運河和保養等事業費;五、關於永福煤礦蘇耿炎繼續開採案;六、省立基隆中學,留用基地前被軍眷建屋,請主席補助之經費速批交財政廳,以利擴展教育;七、請撥預算給省立基隆水產職業學校;八、海事專科學校請升格為學院案;九、請主席轉請交通部對船公司遣散之員工應速輔導就業;十、請政府對船員攜帶自用日用必需品規定,藉免糾紛;十一、請主席對國際港都之觀光事業多補助;十二、請主席向美援會商量補助將黑肥粒化機器及添購新機器,以利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