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淘汰小規模之鳳梨工廠案;二、合作社社員互助會的問題;三、有關地價稅負擔過重的問題;四、對於提高行政效率案;五、嘉義大埔鄉萬隆糖廠五百甲甘蔗未繳租金無火材燃料,無法開工製糖,請主席調查善處;六、對臺灣省國有林產處分辦法有何具體的改革?七、請改善清苦教員之生活;八、 對於免學試升學,有無擴大實施或分期逐漸實施之意?九、對於警察增加津貼,應將消防隊、保安警察視同外情警察給予補貼案;十、合作社法施行細則第十條規定:「合作社於必要時得呈准主管機關設立分社」所謂主管機關是否指合作社法施行細則第二條規定:在縣市為縣市政府,在省危合作事業管理處?請明示;十一、十二、為何省府去年一下子增加九十五個農會分會及辦公室,而信用合作社不准?十三、憲法第一四五條規定:「合作事業應受國家之獎勵與扶助」,請問政府有何獎勵辦法?十四、請將嘉義縣轄市提升為省轄市以符縣市組織法案;十五、對尚未設省立救濟院之縣轄市私立救濟院應改為省立救濟院案;十六、關於民營工業輔助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