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席認為建設廳不應設置營建處,應即開放民營,應與民間營造廠處同等地位來競標,並絕對禁止轉包,廳長意見如何?二、請省政府早日興工關廟水庫,以利民需;三、為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及杜絕後患,擬請省政府訊予撥款修建喜樹害案堤防第二期及下鯤鯓第一期工程;四、請省政府迅予撥款一五○萬元,以作安平漁港修建工程費用;五、建議省政府應即時組織探礦隊同時廣集民間礦業者,或對探礦有興趣人士同往探採,以資開發本省礦業;六、開發本省海埔新生地之先決問題:未知有計劃否?請詳細說明;七、水泥配給差額,每包八元,四十三、四年度若干?其用途及狀況如何?八、臺南市灣裡到白沙崙(岡山)二層行溪橋,何時開工?議員江金彰補充詢問:營建處是否是養老院?工程之承建情形如何?營建處沒有半個工人,有工程則包給包商,所以他是中間剝削是養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