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問建設廳:關於此次高雄縣旗山、美濃、杉林、等鄉鎮山洪爆發洪水汎濫,人民死亡,房屋倒塌,農作物流失,人民生命財產損失浩大,考其原因乃因水利局平時不注意人民生命及國家財產等之防洪治水災害的關切;二、此次佛琴尼颱風侵襲本省南部地區後,人民生命財產損失慘重,其中屬建設廳應搶修或須要復舊的工程,是否有採取具體的緊急措施?三、去年十二月全省水利會改組,按農田水利會改組宗旨,是改善農民生活,就經濟觀點而言,是發展農產生產,從業務及技術方面而言,是水利會謀求生存發展的必要措施。補充質詢:水利會改進後是非常順利,但高雄農田水利會改組後召開第一次大會所計劃預算說,要增添小包車二部,腳踏車幾十輛,購建宿舍十幾幢,這是否符合改進宗旨?既然農田水利會組織規程第卅五條規定量入為出為原則,希望能照這樣做,否則這卅五條法令不如刪除。此次高雄農田水利會,資遣、免職、降級之人員,於事先曾否經水利局同意?或是他為非亂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