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健全勞工組織:必需有經費,經費越多就越健全;二、關於漁民漁會的組織應予加強:如基隆港的防波堤過了夜間均用障礙物阻塞起來,船便不能通過,希望開一個進出口,給他們進出方便;三、關於社會事業救濟協會:日據時代的厚生協會以及慈善團體的財產頗多,應該撥歸社會事業救濟協會做基金,這些財產是有目錄的,財產目錄上屬於慈善團體仍應歸慈善團體,請處長予以關心;四、失業問題:失業的救濟治標不如治本,主要還是在各縣市開設平民工廠,或一些手工業,也應配合外銷,應和經濟部、財政部、外匯審查小組共同研究外銷以那幾種聲產品最好,我們剩餘的勞工從事此項生產以爭取外匯;五、水泥配銷問題:水泥對於平民住宅、國民房子的建築或修理都很需要,如能透過合作社配銷,可減少中間的剝削,黑市就可減少;六、關於社會服務方面:民眾服務處(站),省政府對此要有具體計劃,不只為民服務,還要領導民眾,應多設民眾講座、空襲講座或是勸善堂;希望處長從速交涉,將日據時代的財產歸還給慈善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