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蔡鴻文:關於二重溪檢驗場之產權問題,農林廳及檢驗局均無意見,惟合管處認為農會應委託合作社辦理,在省政府公報(四十年八月十五日)訂有青果運銷辦法,關於檢驗問題有明文記載,何以現在竟發生糾紛?希望吳主席設法解決;以前各地方尚有增設二個新檢驗廠,該處既已發生糾紛,似可准予增設;本人不是代表誰,乃是為蕉農解決問題,檢驗規則有明白規定,農會應有權在二重溪檢驗;此事過去並無糾紛,乃由產權而起,如照檢驗辦法辦理,則無多少困難;農林廳長係主管者,應有意見,建議主席參考;議員郭雨新補充詢問:農民自己運香蕉,何以不能檢驗?不如將農會與合作社一元化,該社檢驗問題及外銷問題,請主席要詳細調查;青過運銷合作社可設在日本東京辦事處,其他如農會等則不許設立,其故何在?議員馬有岳補充詢問:二重溪檢驗場現產權雖屬青果運銷合作社,但並未接管業務,此事應想一勞永逸方法,可規定臨場檢驗不收費用;此事請主席派親信人赴現場調查實際情形,以作決定;議員蕭敦仁補充詢問:青過運銷合作社給予蕉農甚多困難,此事請省政府於最近期間決定更妥善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