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前議會對鄉鎮農會理監事,任期超過許久未改選,廳長曾答待研究辦法公佈後即改選,但公佈許久仍未能改選其故安在?二、據聞此法係羅掘各方權威專家之研究,但公佈後未能實行,空廢甚多精神;三、既知不能推行為何公佈?既公佈何不努力推行?四、改組之後不能實行,不如將農會及合作社分開,現農會中有三分之一不出資,能否令其出資或退會?五、改組辦法中要設一總幹事,政府能否代選一幹事,並予以保障否?六、新辦法實行後,各鄉鎮農會恐有敗無成,對於工作上可做即做,不可做不必強做,要分明;如不分開,會員中有三分之一不出資者,能否令其出資或脫退?倘若不能者,似有不公之感;田中鎮公所為申請漁市場,有人來調查結果通知為設備不合法定規則,既不合法,應予指導;對適於申請,請即予核准;議員蘇東芳:但是現在許多漁市場均不合乎設備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