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學風問題,我認為主持學校的人本身也應負起一部份責任,另一方面在學校中教員責任感觀念也都不能搞通,其他方面,教師儀容也至為要緊,督學下鄉到各校輔導時,亦應對教師的儀容與言行加以注意。希望教育廳關照各學校,無論是專任教員或非負責訓導之教員,也應負起管理學生之責任。對於不良學生之處理,去年教育廳通令各中等學校,開除學生應先行呈報教育行政機關,始能開除,所以學校要積極處置不良學生,常苦無開除之權利。總之學風的問題要從學校本身努力,由校長或訓導人員負起責任慢慢加以教導,不過也應從全校教師的觀念及責任問題先做起,將來督學到各校輔導時,請廳長特別交代他們對這方面切實注意。補充質詢議員胡克柔:學校解聘法規不合理,請教育主管當局特別注意。補充質詢議員程冠珊:剛才劉廳長提到國民學校有家庭訪問制度,家長與學校聯繫極為密切,在中等學校就沒有這種良好現象。希望廳長對於每次月考成績應通知家長的制度,特別注意。其次關於學校分等級的問題。議長黃朝琴:學校的詢問時間已到,等休息後就自由詢問。議員李源棧:學風的問題還有很多議員要繼續詢問,希望能延長時間。議長黃朝琴:李議員希望延長關於學風問題的質詢時間,各位是不是贊成?(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