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農田水利會發生人事糾紛案,本人再提出數點,請予答覆:一、水利工作人員大部份服務多年,經驗豐富,新任人員不容易辦到;二、貴廳監督指揮下,水利會改組,而高雄水利會改組不久,即採用一大批新人員,將原有然原退位,光領薪水或辭職,貴廳不知道嗎?何以拖延到現在,致使鬧成這樣大的事件;三、該會原有主管聯名於四月十四日送陳情書分別向貴廳各主管請示,主管有否派員調查?四、政府主持改組水利會用意,在對于農民合理負擔為宗旨,如高雄水利會宛然為人事安插而改組一樣,是否政府應負其責任?五、這次高水利會人事糾紛案情重大,我認為貴廳以主管機關立場,有監督不週之事。補充質詢:命令指示減少編制,應將舊的人減少,同時在編制核定前不得引用新人。水利局有沒有派人在水利會監督?在水利會未改組前,水利局曾有主計人員在那裡監督,怎會不知道?貴廳派去調查人員時,應嚴格查核他是否能做事,再予核派,否則都是去玩的,現在這事情非趕緊解決不行。為保障全省水利工作人員的生活,且顧及臺灣全省水利萬年之計,希望議長在我們高雄縣市出身之省議員外,指派他縣市之省議員組織一個小組,到高雄實地調查,此事應速決以免發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