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縣市議員鄉鎮代表可以檢查縣市、鄉鎮、公庫之規定,而對於財政收支是否適當,則屬於審計,可否檢查別無規定,既有可檢查公庫之規定,是否尊重其檢查審計之權;二、妨害選舉取締辦法第六條後段,「當選後不得作感謝當選之遊行」,如有故犯者,將如何取締?

一、縣市議員鄉鎮代表可以檢查縣市、鄉鎮、公庫之規定,而對於財政收支是否適當,則屬於審計,可否檢查別無規定,既有可檢查公庫之規定,是否尊重其檢查審計之權;二、妨害選舉取締辦法第六條後段,「當選後不得作感謝當選之遊行」,如有故犯者,將如何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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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002-03-01OA-10-6-2-01-00086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臨時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9137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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