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民國86年 1月 1日起,至86年12月31日止,我國臺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禁止運輸體重未滿二十五公斤之豬隻活體,因特殊原因經省(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許可並取得許可文件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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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610263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5高市府建三字第26597號;口蹄疫;動物檢疫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6-10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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