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以國內港口為基地作業之未滿100噸漁船申請延長作業時限規定」,並自即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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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509732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政府 著作方式:公告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4高市府建漁字第36831號;以國內港口為基地作業之未滿100噸漁船申請延長作業時限規定 民84.10.19;基地;港口;漁船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5-10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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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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