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職員中午休息時間返家用膳或因辦公場家較遠,中午外出用膳之往返途中遭遇意外受傷成殘或死亡者,准予視為「辦公往返途中」,予以因公傷病成殘命令退休或死亡給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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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406171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教育局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3高市教人字第14656號;學校;職員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4-06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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