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因病死亡,既得辦理撫卸,自宜給予殮葬補助費,並以其最後在職之月俸額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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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403208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人事處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3高市人四字第796號;公務人員;死亡;育嬰;留職停薪;殮葬補助費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4-03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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