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高雄市實施容積管制前領得建造執照,而在實施容積管制後,申請變更設計處理要點」,自即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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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305040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2高市府工建字第10331號;高雄市實施容積管制前領得建造執照而在實施容積管制後申請變更設計處理要點 民82. 4.12;容積管制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3-04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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