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亡故後,其遺族因居住於大陸地區無法請領撫卹金,原服務機關學校當時未依規定申請保留遺族領卹權,在逾撫卹金請領時效 5年後,可否再提出申請?又其遺族應如何請領撫卹金等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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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303081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教育局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2高市教育人字第4652號;大陸政策;公教人員;服務;撫卹金;機關學校;遺族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3-03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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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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