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前遴用之學校職員,如具有原「技術人員任用條例」規定資格者,經辦理原職任用審查後,其依新職務等級換支專業加給若較原支標準為低者,准予補足差額,並隨同待遇調整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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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303029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教育局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2高市教育人字第2533號;技術人員任用條例 說明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說明;專業加給;學校職員;職務等級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3-02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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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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