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工因公涉訟被停職,經法院一審判決無罪確定後復職,可否向服務機關請領預先支付之律師費及有否時效之規定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107746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人事處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0高市人三字第3541號;公務人員;停職;復職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1-11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第二章 美濃水圳區域開拓發展史要
第二章 美濃水圳區域開拓發展史要
臺南縣麻豆地區人工溼地生態資源手冊
臺南縣麻豆地區人工溼地生態資源手冊
微風中的律動者-水生植物
微風中的律動者-水生植物
金瓜柱珠~綿綿瓜瓞
金瓜柱珠~綿綿瓜瓞
圖2-2.8 獅子頭水圳灌溉區域面積...
圖2-2.8 獅子頭水圳灌溉區域面積...
表2-4 大成殿楹構件損害因子分析表...
表2-4 大成殿楹構件損害因子分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