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以公教員工本人或配偶分娩後未辦理戶籍登記前子女即死亡者,其生育及喪葬補助申請,除應分別繳驗出生及死亡證明書外,並得以相關親子關係證明文件代替戶口名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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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804913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府人四字第8704262400號;公教員工;戶口名簿;戶籍登記;死亡;死亡證明書;配偶;喪葬補助;親子關係
出版者:
臺北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8-06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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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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