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部落格
Facebook專頁
ENGLISH
珍藏特展
目錄導覽
技術體驗
成果網站資源
目錄導覽首頁
HOTKEY快速導覽
內容主題
典藏機構
進階搜尋
資源聯盟
首頁
目錄導覽
內容主題
檔案
台灣地區地方文獻
首頁
目錄導覽
典藏機構與計畫
國家圖書館
國家圖書館國家典藏數位化計畫
台灣地區地方文獻典藏數位化計畫
函釋公務人員因案停職,嗣經法院判決無罪確定准予復職,應行補發之停職期間本俸及年終工作獎金等,不得加計利息發給
推薦分享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605965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5府人四字第85044065號;公務人員懲戒法 第6條 說明;公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利息;法院判決;停職;復職
出版者:
臺北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6-07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資訊
函(1996-07)。[函釋公務人員因案停職,嗣經法院判決無罪確定准予復職,應行補發之停職期間本俸及年終工作獎金等,不得加計利息發給]。《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13/81/90.html(2019/05/07瀏覽)。
直接連結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13/81/90.html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請填入更適合的關鍵詞
推薦藏品
糖鐵技術協助多明尼加共和國產製洋灰軌...
東引北海坑道
第五章 牽牛趕集去-令人懷念的北斗牛...
金瓜柱珠~綿綿瓜瓞
三、光緒五年十月中路理番分府孫給埔眉...
鷺科〈黃頭鷺、小白鷺、黑冠麻鷺、夜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