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營業人虛報進項稅額,經查明該稅額自違章行為發生日起至查獲日止,實際僅虛增累積留抵稅額而尚未辦理扣抵或退稅,不發生逃漏稅款者,免按「營業稅法」規定處罰,否則依法處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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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602287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5府法三字第85012567號;營業稅法 第51條 說明;退稅;逃漏稅;進項稅額;營業人;營業稅
出版者:
臺北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6-03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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