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獎懲實施要點」第13條第 3款「在校期間,功過相抵後,滿三大過者,應予退學」,其中滿三大過之時程,係以每一學年累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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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902895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教育廳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8教三字第04485號;臺灣省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獎懲實施要點 第13條 說明;退學;臺灣省高級中等學校;獎懲;學生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9-04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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