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衛生署釋復有關診所開業醫師開立死亡證明書需親自檢驗屍體,無需要求村里長出具證明之解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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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802776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衛生處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7衛三字第0014548號;醫師法施行細則 第49條 說明 醫師法 第11條 說明;死亡證明書;村里長;屍體;醫師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8-04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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