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部落格
Facebook專頁
ENGLISH
珍藏特展
目錄導覽
技術體驗
成果網站資源
目錄導覽首頁
HOTKEY快速導覽
內容主題
典藏機構
進階搜尋
資源聯盟
首頁
目錄導覽
內容主題
檔案
台灣地區地方文獻
首頁
目錄導覽
典藏機構與計畫
國家圖書館
國家圖書館國家典藏數位化計畫
台灣地區地方文獻典藏數位化計畫
檢送衛生署釋復有關診所開業醫師開立死亡證明書需親自檢驗屍體,無需要求村里長出具證明之解釋函
推薦分享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802776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衛生處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7衛三字第0014548號;醫師法施行細則 第49條 說明 醫師法 第11條 說明;死亡證明書;村里長;屍體;醫師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8-04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資訊
臺灣省衛生處函(1998-04)。[檢送衛生署釋復有關診所開業醫師開立死亡證明書需親自檢驗屍體,無需要求村里長出具證明之解釋函]。《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13/40/25.html(2019/05/07瀏覽)。
直接連結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13/40/25.html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感謝您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為了讓資料更容易被檢索利用,請選擇和這項數位資源相關的詞彙:
醫師法
請填入更適合的關鍵詞
推薦藏品
【照片2-2-16~17】三川殿明間...
十九、光緒六年正月阿里史社番黃馬下立...
圖164 右後側點金柱白蟻蛀蝕中空
第二章 美濃水圳區域開拓發展史要
表2-4 大成殿楹構件損害因子分析表...
【照片2-2-1】正殿明間左側二通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