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環保署公告煤灰、高爐石(渣)、轉爐石(渣)、脫硫渣、水淬高爐石(渣)為第二類廢棄物清除機構得經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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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703664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6府環四字第45221號;事業廢棄物;煤灰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7-05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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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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