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暨所屬各級行政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辦法」修正前、後停(復)職人員,申請發給(補發)停職期間之薪給時,在實物配給未完全併銷前,可發給實物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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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505021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人事處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4省人四字第30759號;行政院暨所屬各級行政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辦法 第 9條 說明 行政院暨所屬各級行政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辦法 第10條 說明;停職;復職;實物配給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5-05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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