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土地法」第70條規定提存之登記儲金其保留年限應配合國家賠償法之規定' 保留五年' 五年後如未有發生損害賠償情事即悉數解繳公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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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8704293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76府法三字第157229號;土地法 第70條 說明 國家賠償法 第 8條 說明;土地登記;公庫;國家賠償;登記儲金
出版者:
臺北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87-04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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