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sho Tripitaka' Electronic version' No. 2810 大乘百法明門論開宗義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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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類型:
佛典全文
著作者:
唐 曇曠撰
主題與關鍵字:
大正藏:敦煌寫本類
描述:
卷數:1卷
經文摘錄:(前五百字)No. 2810 [cf. No. 1614]大乘百法明門論開宗義記京西明道場沙門曇曠撰夫遍知委照渾真俗於心源。深慈普洽演半滿於言派。寔由性相更會萬法歸於一如。文義互融八藏馳於四辯。曷空有之異轍。奚廣略之殊途。究其本者必同味於百川。滯其末者競分流於五謗。是以小乘漂於有有部執煩興。勝義溺於空空諍論紛起。尚驅妄境未越昏衢。徒向真風虛霑法雨。故我補處彌勒大闡瑜伽。杜兩見門開一實道。然以理該事博旨散言彌弘。前修倦於傳通。後進疲於就業。爰有菩薩厥號世親。位極三賢德隣十聖。製論千部聲高五天。妙契佛心雅扶言記。乃軫時僥代薄根淺性微。怖法海而長睽。怯義山而永阻。遂乃摭精華於廣部。綰宗要於略文。誘彼初機纂斯小論。欲使留連至教漸染真宗。示弱喪於歸方。引疲徒於捷逕。前明百法之有。後顯二我之空。首末交輝終始相映。邊執既遣中觀肇彰。識浪由是湮微。真源賴之澄廓。至矣哉此論之幽趣也。首稱大乘百法明門論者。舉所宗之勝益。建自部之通名。復云本事分中略錄名數者。標論起之殊依。簡異詮之別目。大乘以廣運崇號。百法以體數彰名。明門將開慧為功。論者乃詮辯之稱。本事則究極法體。分中是當段義門。略錄謂抑彼繁詞。名數乃舉此綱要。用旌雅趣建以
出版者: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http://www.cbeta.org
貢獻者:
蕭鎮國大德提供,北美某大德提供
來源: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85冊 No. 2810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CBETA) http://www.cbet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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