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sho Tripitaka' Electronic version' No. 1446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隨意事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類型:
佛典全文
著作者:
唐 義淨譯
主題與關鍵字:
大正藏:律部類
描述:
卷數:1卷
經文摘錄:(前五百字)No. 1446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隨意事一卷大唐三藏義淨奉 制譯爾時薄伽梵在室羅筏城逝多林給孤獨園。三月雨安居。時有眾多苾芻。於餘處安居。各共立制。作如是言。諸具壽。我等安居三月。不應言諸破戒。破見。破軌儀。非正命等。若見有廁草闕。及君持無水。應即添著并安舊處。若獨自不能為者。應以手喚伴共作。制已各還舊處。如是不語。經三月滿已。補洗衣服訖。著衣持鉢。從安居處。漸已遊行。往室羅筏城。到已各置衣鉢。洗足已。至世尊所。頭面禮足。在一面坐。諸佛常法客苾芻來。先加慰問。汝從何來。道路安樂耶。何處安居。白言。我等於禪那鉢多安居。纔從彼來。於彼安居。甚得安穩和合。亦不以乞食為苦。但緣我等眾多苾芻。於彼安居三月之內。各共立制。於安居中不相共語。乃至如上立制法中具說。得安樂住。不以乞食為患。佛告諸苾芻曰。汝等愚癡。無一智人。汝等云何作此非法制。令不共語耶。猶如怨家共住食怨家食。此甚為苦。云何乃言得安樂住。是外道法。是愚癡法。非出要法。佛言。汝等苾芻。自今已後。作啞默法者。得越法罪。若苾芻安居竟。佛言。應請三事見聞疑。作隨意事。既令苾芻作三事見聞疑。時諸苾芻不知云何作。佛言。去隨意七八日前。諸舊。住苾芻。應於隨近村坊之處。普皆遍告所有
出版者: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http://www.cbeta.org
貢獻者:
蕭鎮國大德提供,伽耶山基金會提供,北美某大德提供
來源: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23冊 No. 1446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CBETA) http://www.cbeta.org
後設資料創用CC
姓名標示 非商業性 相同方式分享 

授權聯絡窗口

中華佛學研究所 - CBETA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研究發展組
呂幼如
02-24987171#2281
luyouru@ddbc.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Taisho Tripitaka ...
Taisho Tripitaka ...
Taisho Tripitaka ...
Taisho Tripitaka ...
Taisho Tripitaka ...
Taisho Tripitak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