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偕博士與張聰明結婚時之(3) 張聰明結婚誓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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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登錄號:00006
資料類型:
民間文書-契約
描述:
內容描述:1878年5月27日馬偕博士與本地五股坑女子張聰明姑娘結婚時 張聰明本人的誓約書(請用台語發音) 馬偕博士夫人張聰明女士。係北部首位女信徒陳塔嫂的養孫媳。原名蔥仔是五股坑張忠與 愛氏夫婦之長女。幼時送給五股坑口的陳烏 、張氏夫婦為童養媳,蔥仔12歲時,與他匹配的對象不幸病逝。從此養母即開始虐待她,1873年3月2日馬偕博士在北部興建第一間禮拜堂五股坑教會後,開始招收12歲以上小孩到教堂學習羅馬字,因鼓勵參加者每月發給白銀壹元(當時一斗米為二角左右),約有百餘人參加。蔥仔參加後開始會讀聖經,因成績第一名得獎學金白銀三元,她將獎金交給養父母,因為蔥仔會賺錢回家才不再受虐待。蔥仔在1878年2月3日受洗,偕牧師同時將她改名為聰明(與台語蔥仔同音)。 馬偕博士常到陳塔嫂家,看到聰明女士常受責打的不幸,心存同情,經學生陳雲騰作媒,徵得養祖母陳塔嫂及其家人同意後,於1878年5月27日在淡水英國領事館內由領事福證,領事夫人(Mrs. A. Frater),道先生(Mr. John Dodd),林格醫生(Dr. Ringer),Mr. And Mrs. Lay及一些親朋好友的祝福下完成了結婚大事,聰明女士本人,生父母及養母也都以誓約書表白了他們同意這樁婚姻的心意。 百年前台灣社會還很保守,本地姑娘嫁給外國人是非常特別的。當時在台灣傳教的幾十個外國宣教師中,只有馬偕一個例子。今天我們從這三張結婚時的誓約書中知道,他們是經父母同意而結婚的。雖然張聰明與同時代之婦女一樣,未經戀愛即結婚,但是他在眾人面前表白了心意。並且婚後切記所立誓言一生追隨夫婿的傳教工作,不但讓馬偕博士打破了台灣漢人社會中對女性傳教的僵局,因夫人熟知本地風俗習慣,因此更能將聖經的含意清楚明白的表達出來。讓各地的婦女有機會參加聚會,也增加婦女接受教育的機會。張聰明女士早年雖未受過正式教育,但是他非常聰明,婚後認真學習,不斷的自我成長,不但學會羅馬字,也會說英語,在牛津學堂開校時,她即是六位老師中唯一女性教師,可說是北部台灣一位本地籍的女宣教師。 馬偕博士夫婦育一子二女,皆繼續做傳教工作。長女媽連嫁陳清義牧師,次女以利嫁柯維思長老,長子叡廉為宣教師並於1914年創立淡水中學。
格式:
原件數位化後格式:image/jpeg
原件尺寸:長:10cm 寬:10cm
來源:
人類學組共通欄位「民間文書資料庫」
管理權:
後設資料提供單位:真理大學宗教學系(所)
後設資料創用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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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單位:真理大學
02-26212121#1063
au1765@mail.a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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