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有不慎,新聞報導就侵犯了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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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A013-041
資料類型:
資源類型:人權報告書
型式:文字、靜態圖像
著作者:
吳東牧
主題與關鍵字:
議題:隱私權
關鍵字:吳東牧、冤獄賠償法、隱私權、刑事訴訟法、媒體、個人隱私、公共事物。
描述:
內容描述:新聞篩選與報導方式一但處理不當及可能對於司法機關的偵查秘密權和當事人的名譽權造成衝擊。於〈刑事訴訟法〉有著「偵查不公開」的條文,隱含了兩個立法的目的,其一就是要保護司法警察的偵查秘密,這是屬於公權力。其二是保護當事人的名譽權以及隱私權是屬於私權力。因而記者的報導中,對於報導的技巧與媒體人檢視自我的報導基準有其重要性。
出版者:
出版者:前衛出版社
數位化執行單位:「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運動檔案及文獻之數位典藏計畫
日期:
出版日期:2002-06-10
格式:
藏品單位:一篇
材質:紙
語言:
中文
關聯:
本篇包含於:2001年台灣人權報告
管理權:
典藏單位:台灣人權促進會
著作權:吳東牧
財產物權:台灣人權促進會
數位圖檔使用限制:非營利、學術研究使用
後設資料創用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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