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矯正佛寺齋堂弊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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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UZ-520000031303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古柄
主題與關鍵字:
鳴鼓集 初續集合編
描述:
內文:不務四民之事。不就九流之職。徒食粟於寺院齋堂。而稱之曰善人。噫吾不敢信其為是矣。輒思寺院齋堂。所崇祀者佛也。夫佛以慈悲博愛為主旨。苟能奉其教。行其道。何常無裨補於世道人心。彼稱之為善者。不亦宜乎。但所惜者入之於寺院。非出其本真。住之於佛寺齋堂。大半是無賴。以釋迦為奇貨。肆意而化緣。又以廟堂為溫柔之樂境也。嘗聞懷春尼姑。以禪房而通巫峽。偷香野禿。以庵堂而作陽臺。其為之惡習之弊莫。甚於此何。何謂善之有哉。蓋聞觀音佛者。素有菩薩之稱。而菩者普也。薩者濟也。其今不行菩薩之慈悲思渡眾生。以專為募化者。非剝削之別名耶。又聞吃素修行謂之出家人。離妻子。脫私累。斷邪念。修正果。今則集朋黨而為齋友。合男女以結善緣。僧尼同宗。儼然夫婦。中有種種之醜態。雅不欲言。稍有關心世道者。莫禁觸目而傷心也。恨當道何不以匡而直之。矯而正之。豈可放任其滋蔓者乎。然則矯正之道者何也。竊念寺院齋堂。非依山則傍野。願為教之於造林。誘之於耕野。致其自圖生活。禁其募化香油。況修行而兼耕野。計莫善於此。蓋逸則思淫。勞則善心生。然又何不禁其男女紊聚一堂一寺。男女紊聚一堂一寺。如燥柴近烈火。何怪其結孽緣乎。由此以後。毋徒食粟。則男女分院。而佛寺齋堂之弊。有不期正而自正矣。佛寺齋堂之風。有不期美而自美矣。誠所謂挽狂瀾於既倒也歟。
出版者:
崇文社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1928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資訊
古柄(1928)。[矯正佛寺齋堂弊習論 ]。《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59/40/8d.html(2015/07/21瀏覽)。
直接連結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59/40/8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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