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紀肅正並嚴重社會制裁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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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520000031285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陳春林
主題與關鍵字:
鳴鼓集 初續集合編
描述:
內文:木之曲也。繩之則直。人之惡也。格之則善。世斷無有不可格之人。此社會制裁。即拊循于有司之義也。粵稽仁義廉恥之說興。而風俗美惡之別。君臣父子之義定。而紀綱序次以分慨。自世道凌夷。人心澆薄。三綱不維。則紀廢。五常不講。則風移。居今之日。處今之世。欲求一古道可風者。談何容易。即求一美俗可紀者。戛乎其難。有心人目擊心傷。惄焉如擣。所以有風紀之宜肅正。社會之宜嚴重制裁也。原夫人世間無不有之人類。無不有之社會。社會由人類而成。風紀亦由人類而立。然古今不同。美惡亦判。古所謂無為而治。熙來攘往。順帝之則。今則人心不古。奸邪輩出矣。心術破壞矣。道德背馳矣。術正。則事事由道德而行以肅正風紀。心術壞。則處處作奸犯科。以紊亂風紀如此社會。欲無齊襄之亂倫。陳平之盜嫂。唐帝之聚鹿得乎天下不平由于國。國之不治由于家。家之不齊由于身不修。心不正。意不誠。今日社會之敝壞。風紀之不立。大都青年男女。揣其原故。皆由父母失了義方之道。不防于始。亦由師長。夫嚴謹之風。致誤于終。人之性如水。歸于善如水之就下。人之性亦如火。縱之惡如火之燎原。總亦由社會群眾。對于風俗美惡。視同無關。卒致世風愈趨愈下。綱紀亦愈縱愈不可收拾。求所謂仁義廉恥之事。君臣父子之經。夫婦朋友之道。並行不悖。實不多得。遑云男女以正更云綱紀以肅乎。穴隙相窺。骨肉被誚。墻茨不埽。中冓貽羞。采蘭贈芍。官無制止之方。濮上桑間。俗有淪夷之慮。則當日之求責于父兄師長者。今則眾口而攻。十手所指。以歸責于社會制裁。使之自怨自艾。為終身無過之人。則官有正條。民有私約。亦烏可忽哉。是為議。
出版者:
崇文社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1928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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