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香蕉的「產」與「銷」是一個問題的兩面,現行香蕉之產銷,是根據「外銷香蕉運銷及計價辦法」負責盡職,其辦法中有關制度性的規定有兩點:1.生產社團供應給「承辦出口單位」的外銷香蕉,是在港口交貨;2.外銷香蕉數量分配,每航次以「生產社團」及「青果運輸出貿易商」各佔半數為原則;二、七月三十日徵信新聞報報導「中日雙方香蕉業界將簽訂長期合約」,香蕉小組曾硬性規定,生產社團向日本報價給華商數量不能低於百分之二十;三、臺灣香蕉由於季節氣候溫度的影響,全年冬季產量頗不平衡,不能適應日本消費市場需要,此亦為日本進口其他地區香蕉原因之一;四、本省各級青果運銷合作社,乃蕉農自有自享自治的合作組織,其是否健全,關係業務發展,及財務經營上至為重大;五、外貿會公佈的改進臺灣香蕉產銷問題的八項決定,其中關於改用紙箱包裝計劃,限於三年之內完成,今年底以前紙箱包裝數量應達全年總出口量百分之二十以上,改用紙箱包裝及一貫作業,應與國際第一流之企業機構進行技術合作,由外買會決定辦法;請教:1.美國律頓公司負責供應的國際標準紙箱只十二元幾角,為何不買?一定要進口十九元的紙版,再在國內加工出售?2.某一國際製造紙箱公司有我官商個人及青果社一二負責人員聯合投資,此事確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