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從速安治退除役失業官兵,並解決其福利問題,以保障其生活;二、提高軍眷福利以資鼓勵軍中士氣;三、關於鼓勵優秀青年擔當國軍幹部具體辦法;四、關於政府應辦理改選中央級民意代表以符合憲法條例,現在臺灣及僑居地區應即辦理改選才能取信於民;五、請政府大量起用大專及職業學校畢業之優秀青年,並繼續辦理公務員儲備登記;六、關於省府應切實督導各民營工廠及礦場嚴格遵守「工廠法」及「礦場法」,以確保勞工福利及健康;七、請政府放寬農民使用耕耘機辦法,以資發展農村經濟,提高農民生活;八、對於五十二年以後濫墾國有林班,種植?樹等農民,請政府設法,顧及其生活問題,令其補辦手續承認其耕作權,茶再五時一年前濫墾國有林班者,政府將准予辦理手續承認其耕作權;九、年逾三十歲之役男曾服四個月補充兵役者,政府應准予不再徵集入營,以符實際;十一、政府應實施「輕稅重罰」之徵稅法,以鼓勵人民自動徵稅;十二、政府對國家立功者,應公開支持其薪俸;十三、為實行總統所指示之「反攻戰爭是七分政治,三分軍事」反攻號召,我們各種地方選舉應該要澈底改革;十四、選舉之公平與否應於由政黨或者候選人共同來負責;十五、如何打開反共大業與政治風紀之不振局面?十六、請主席嚴令各選舉事務所以及監察委員會,應公公開開接收每一個投票所候選人所派的監票員,同時嚴令警告,如有違法情事責任者應澈底被嚴辦;十七、臺北市有一家大樓超過高度,本席不是主張不要拆除,是主張應該合併統一拆除;十八、我們的稽征處,任何稅款在五年以內,不能催繳而放置經過五年以上者,本席建議主席先處分稽征人員的工作不力,同時本席建議主席,凡是經過五年以上的稅款一律以呆帳處理,不要再催繳;十九、臺北市、三重市今天擁有為數可觀的遊民,他們的出路不外四條路:一、三輪車夫,二、小販,三、黃牛,四、小盜,而三輪車夫及小販算是合法守規矩的,但我們的警察機關對於小販及三輪車夫的取締似過於嚴格,為何省府未疏導開設衛生大小公共工程等機會給他們就業;二十、解決都市房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