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加強改善公文書迅速簡捷處理;二、請令警政對於攤販、車伕,生活清苦,如犯違警,惠赦免或從輕罰鍰,如經犯三次警告故犯,然後科罰銀二元以下,以示體恤;三、請主席轉請中央,對於失業保險案,請冀轉請,迅予施行;四、請冀飭修改對漁民所有漁船及漁撈生產工具准予減免;五、請主席飭建設廳、農林廳、物資局、檢驗局及有關機關等,研擬意見,轉請外貿會對於本省業已有生產之農工產品,應予加強管制進口;六、請飭檢驗局嚴格檢驗對於進口之產物英語標準正確,公正的檢驗對某種類之貨物進出口應有充分富有學識經驗之專才才能發生正確符合標準的檢驗效能;七、請飭令省物資局辦理輔助栽培中藥材產銷,並扶助貸放生產資金,並飭行庫協助產銷資金以利鼓勵,增加生產;八、請將尚未計劃內之開發山坡地的基隆是否也可以獎勵輔導,以符因地、因人、因時制宜,俾利開拓;九、請政府建造一千噸級海事教育學生實習船,以期學而致用;十、請重新檢討以港養港市之財源征收「港工捐」辦法,俾利發展港及市區之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