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五十二年臺灣經濟成長率為百分之六點六,較之上年成長率百分之六點三稍為上昇,五十三年之成長更見提高,初步估計約達百分之十點二;請政府重視社會游資動態,將公營事業移轉民營,疏導資參加經建工作,並提出建立健全的金融體系,確立經濟發展途徑,充分利用人力資源為經建三大先決條件;一、財政為蔗政之母,不但關係政府收支之平衡,尚且影響社會安寧,經濟發展及人民福利,惟各級政府之財政不但頗為困難,尚且不健全,應認清事體之真像,美援停止後,政府及民間均將喪失一大外來援助,除節省不必要開支外,以減輕財政負荷;二、財政的基礎,必須建立在合理賦稅上,才能堅實穩固,如發行通貨,增加公債,作為經常財源,或為以增加收入為捷徑;外國的健全財政收入,其租稅所佔的比例均在百分之八十以上,國民的財政負擔,就是賦稅負擔;就現行賦稅體系的內容加以分析,檢討本省的賦稅是否健全公平富彈性而能培養稅源,臺灣現行賦稅結構,稅收多源自間接稅,一國的租稅制度能以直接稅為主,間接稅為輔,則政府的收入富有彈性,公平合理較易保護稅源;三、六點建議:1.加強省府及省議會的賦稅改革之權限;2.提高所得稅在稅收中的地位,以確立直接稅制;3.合併地價稅、田賦、房捐、為財產稅、並廢除戶稅;4.娛樂稅、筵席稅及屠宰稅等間接稅,應輕稅重罰;5.提高稅務人員的素質;6.參酌國民所得,以量出為入的財政,從事經濟建設;另有三個問題提供參考:一、歐美都市計劃建設的觀感,臺灣的工業要重新計劃,請主席重親考慮臺灣的五十九個工業用地重新檢討;二、勞保局的問題,立法院通過一個所得稅法,按該法計算起來,一百萬要課一百零五萬的稅,議員?起指責,後來立法院才從新考慮;三、電力公司用煤問題,臺灣公營事業有三種,一種是國營事業,一種是省營事業,一種是國省合辦,不論電力公司,臺糖公司、臺灣省政府有百分之三十九,省府派有董監事參加;有一個工廠做變壓嚴做得很好,比外國好,但電力公司一定要到外國買,工廠提出抗議;另外全世界不夠甘蔗渣的原料,美國有一個公司要來投資臺灣糖業公司,是為了臺灣甘蔗渣的成本最低,臺灣糖業公司的甘蔗渣應當作糊漿不做,而去做甘蔗板在臺灣傾銷,天天虧本,大雪山林業有很多廢料,原可供製美新板,且賣給中興紙業尚不夠用;臺灣的電力便宜,是近年來工業發展最大的因素,電力不斷漲價,若煤價不動,臺灣的煤僅及日本的一半價格,電力公司還要去買柴油,這是錯誤的;四、在財政委員會的提案中,有一案是提議議會應派人參加公營事業的監察人,論理是對的,公務人員不能兼私人的企業;油要課稅,應考慮;電力公司開放民營,請主席派專家予以檢討;五、關於裕隆公司問題,臺灣只有一家獨營,在泰國過去有三家汽車工廠,以玻璃工廠有特權,現在開放了,希望汽車賣便宜一點,有很多特權阻礙臺灣工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