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被波密拉颱風吹倒之站房重建問題;二、關於鐵路局財務問題;三、宜蘭縣經臺北縣到基隆那一段沿海道路,公路局為何不作一次積極的搶修?四、公路法早經公佈實施,惟公路公司迄未組成,究何原因?五、公路局今後購進之新車請酌配宜蘭縣問題;六、西螺大橋所收之過橋費迄現在為止共收若干?七、拓寬蘇花公路與另築花蘇鐵路,兩者相比,孰為經濟?兩者經濟價值孰大?八、宜蘭車站站房建築預算原則二百五十萬元,為何將其減至百二十萬元?九、據悉鐵路局將許多廢鐵─約幾千噸,撥給某機關作為福利基金,未知是否真實?十、關於防止車禍問題;十一、訓練交通警察,俾便提高其素質及改善交通警察取締交通案件時之態度問題;據說交通處有計劃興建南迴鐵路,但南迴鐵路與蘇花鐵路比較,就資源及經濟言孰優,我並不是反對興建南迴鐵路,我只是請譚處長給我們考慮那一方面的經濟價值大,就請從那一方面?手而已;將廢鐵撥給有關機關,無異是維持特權,如果還有特權存在,將來很多事情一定無法改進;訓練交通警察,使提高其素質以及改善其服務態度,俾能誠懇地服務大家;臺北市火車站前面之臺北市公共汽車停車場,我想應該另找一個地方遷比較好;宜蘭縣的車,請一定給我們平等的待遇,因為車票票價同樣按里程計算,而待遇不同,則未免太平公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