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問民政廳長關於充實山地鄉公所人士何時能配置?請省府迅速設法解決,以配合山地平民化政策與反攻大陸勝利之需要。二、請省府給縣市及鄉鎮長有行使「調整人事之權」,以謀地方自治效率的增進。三、請問關於實施山地子女下山取締辦法案不知經過如何?最近看到報紙報導,有山地女子在鳳山公共酒家充任酒女一事,請貴廳澈底調查。四、聽說民政廳有撤銷管轄鄉以下之山地室,是否事實?五、有關偏僻山地鄉村人民之移住問題,省府有何計劃?六、請問關於山胞自家用木材免繳貨物稅問題:希望當局如有具有鄉公所證明為自家用材者,可免繳稅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