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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請問民政部門:一、關於選舉監督的問題;二、特種考試合格的人,而就業考試及格的人,在任用法有何配合,有何優待?三、山地保留地是保護山胞,但住在山地的平地同胞,不能得到這種優待,有何補救辦法?四、聽說19年次的役男,因馬上要停止召急了,所以某方面把這些人趕快派到金門去,總統考慮19年次役男家屬的困苦,所以聽取輿論停止徵集,那麼已徵集的,應該馬上退伍,或者要讓他們在過幾年以後退伍,請你答覆;關於警務處方面:一、女警只有招生一次,為何不繼續招生;二、我希望如果加強取締公務員上酒家,也應該加強妓女戶的取締,到底公務員可以上妓女戶嗎?三、現在有非常時期流氓取締辦法,不經過本會審議而實施本省的單行法規,是否違背本會的職權,處長對這點有何見解;其次請問衛生處長:一、全省施行省立醫院醫師獎勵辦法,有醫師兼業的禁止,現在請問實施本辦法以後,經過效果如何?二、醫師法的單行法規,希望根據現在的醫師法,做成單行法規送到本會,請處長答覆何時送來;三、前次大會本席請問處長火車內的衛生問題,聽說要試驗,但到現在尚未提出,但未知有無試驗,結果如何;最後請問社會處,人民團體的組織,有何限制,如有限制,其範圍如何?請予答覆;補充質詢:美國的政治制度,一切選舉公告候補,都是由國會辦理,不能由政府人員辦理,廳長要記住你說的話,以後修改法規的時候,對這一點將要加以考慮;山胞連孩子計算,只有十萬人,如果想要平地化,不是困難,不要老是限制;召集人:議員黃運金發言:廳長能否兼任選舉監督,這有一個問題,剛才廳長所說的話,是開玩笑的。

我請問民政部門:一、關於選舉監...

:議員黃運金發言:廳長能否兼任選舉監督,這有一個問題,剛才廳長所說的話,是開玩笑的。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備註:召集人:議員黃運金在質詢中發言,不列入質詢議員.....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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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各地自治法規,此次本省辦理第三屆縣市議員選舉,缺點仍是很多,茲略舉數點請主管當局改善。一、經縣市選舉監察小組檢舉違法選舉事件,送請上級請示,早日批發;二、本屆選舉台北縣發現數十張選票整數投入票箱,雲林縣重查時,廢票變為有效選票等,違法情事,請政府法辦違法人員,並注意糾正;三、在某一地區,廢票較多,此種情形是否有人利用職權串通舞弊,請政府查明並予改善;四、與當選人競選之候選人,如認為當選人由於選舉計算不實,而當選者,得於選舉結果公佈後三日內請求選舉監察委員會覆核選舉票,但部分候選人落選後向縣市選舉監察委員會請求覆核,即當面予以拒絕受理,此點希望政府飭令所有辦理選政人員,改變態度,對於選舉法令,尤應廣為宣傳,以收廣效;五、查兵役法第卅六條規定,凡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及其同等以上學校在學未畢業學生,得申請緩徵常備兵現役補充兵現役,唯曾受四個月預備軍事訓練之高中畢業生,現在大專學校肄業者,在此次政府二次召集常備兵補訓二十個月時,亦收到徵召令,似此顯與兵役法不符;六、上月廿九日國防部公佈「未准緩召後備軍人申請複核辦法」此點,應請民政廳飭令兵役機關依法辦理,不得借詞拒絕接受;七、戶籍上人民之身份登記,關於其權利與義務至鉅,故此項戶籍簿證應妥為保管,然近聞此項戶籍簿證,竟有保管不善,被白蟻蛀食殆盡,此點,有無改善計劃。

本省各地自治法規,此次本省辦理...

於其權利與義務至鉅,故此項戶籍簿證應妥為保管,然近聞此項戶籍簿證,竟有保管不善,被白蟻蛀食殆盡,此點,有無改善計劃。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2-02.....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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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賴森林詢問:一、臨時省議會也快要經過第二屆的任期了,是不是在明年五月應改選第三屆以前,好好改進作名實相符的省議會,請當局盡力建議中央採納,在第三屆任期前實施,如何?二、都市平均地權實施目的在於地盡其利,但目前的時價報價因低於標準地價,要被收買,就要失了住的安定,因房東繳納地價稅高,租金也就高,但公務員就負擔不起,類此的困難要如何解決?三、關於地價評定的方法,以往是以等則來表示價值的比率,此次的審定標準地價,因申報地價限期緊迫而單以路線價值去評定的款,是不是以過去幾十年來的基礎作基本,分作幾年逐漸據實來調整,比較可以接近實際,這評定地價的技術,是不是可以作一番檢討,請當局指示;四、以本人的理想,認為「漲價歸公」是百分之百合情合理,所以將「標準地價」按照以往的等則基礎,降至符合目前的經濟價值,使要安守住地的人,自力負擔繳納稅,故意逃稅,無禮降低報價的人,予以收買,有企圖投機變賣,報高的人,予以照法課稅,而比較「目前價值的標準地價」漲高變賣的人,予以漲價歸公,且省政府還可以保留「人力許可範圍內,得隨時查實調整標準地價」以防稅收漏洞,請當局極力建議中央政府採納;五、承領耕地的農民,也有將所領的耕地,非法移轉他人,也有代替地主的地位,僱用長工或者轉租他人耕作,作收其利,也有承領耕地變成建築基地,以甲分期付款承領,以坪高價轉賣他人,這款風說,是否事實;議員盧繼竇補充詢問:第一點疑問,假使省議會沒有權審議,為什麼省政府要送「臺灣省公路汽油捐」來給我們審議?第二點疑問,公路汽油捐是臨時性質,而題目為「臺灣省公路汽油捐」既然是「臺灣省」,無疑是本省單行法規,為何省議會沒有權審議?法制室認為我們議會不是憲法上所規定者,但我們是民選的,為什麼不是憲法上所規定的?希望廳長詳細答覆;議員賴森林補充詢問:依條例之規定,照價收買之土地,原建物所有人可以照公告地價承購或者是承租該項土地,房屋可不照價收買,不致影響原來居住人的安定,但實際上在鄉鎮建築物基地凡依評價數目申報八成以下者均被駁回,有矛盾現象存在,現在申報期已過,是否還有補救的辦法?。

議員賴森林詢問:一、臨時省議會...

人的安定,但實際上在鄉鎮建築物基地凡依評價數目申報八成以下者均被駁回,有矛盾現象存在,現在申報期已過,是否還有補救的辦法?。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2-02.....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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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縣市議會職權問題,對縣市政府如何執行議會決議案之問題,是否加以檢討?或有無指示地方行政首長如何執行議會決議案?使縣市議會職權能夠充分發揮,未知廳長對此問題有無詳加研究計劃?二、山地同胞生活的改善,及山胞問題,上次大會雖曾指定專人研究平地山胞生活改善,及被高利貸剝削等問題,但迄無良好的解決辦法,未知民政廳對這些問題有無作進一步的計劃,使平地山胞的處境能獲改善;三、關於役政問題,照省政府規定,役男入營期間,其僱主應負擔役男薪餉百分之三十的家庭生活津貼,造成許多廠家不願僱用役男之現象,省政府機關之經費來自人民,故由機關負擔百分之三十津貼費,是沒有問題的,這問題民政廳方面是否有合理的解決辦法;四、關於選舉問題,如候選人只有一人時,也須經過投票程序,此情形下是否一定要舉行投票?或可視為自然當選?其次是選舉日期,全省縣市長、鄉鎮長、省縣市議員、鄉鎮民代表都不同一日,希望能定同一個星期日內舉行,可增加選民興趣;許多選舉法規必須更近一步改進的話,何時始能實現?現在民政廳有無此項計劃?研究逐步修改?另一方面是否可以做到完全公費的選舉?未知廳長高見如何?且本會的臨時性,到何時始能更改?補充詢問:如果認為法規需要修改或廢止時,應即著手辦理;補選之鄉鎮長,非補足前任任期,實屬不當,現係因出缺而補選,自應以補足前任任期為妥。

一、關於縣市議會職權問題,對縣...

廢止時,應即著手辦理;補選之鄉鎮長,非補足前任任期,實屬不當,現係因出缺而補選,自應以補足前任任期為妥。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2-02-05OA-08-6.....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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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胡丙申詢問:一、地政局所屬各地政事務所及地政科之臨時催征地價人員,可否比照臨時雇員配給食物案;二、國校教導主任,可否兼任鄉鎮民代表?三、請善選里民大會之指導人員;四、關於農田水利會代表及評議員之選舉問題;五、地目變更放領,本是?,變為田,使農民吃虧,請地政局加以調查;六、海埔新生地開發的問題;七、建議領導者對村里民大會,應研擬改善辦法,作為地方自治之基礎。議員梁許春菊補充質詢:應設法追加預算改善地價催征人員的待遇。議員陳火土補充質詢:公務人員服務六個月以上,依法可領年終獎金,但有服務數年因肺癆經政府核准休假三個月,如不發獎金是否合理?議員吳三連補充質詢:海埔新生地開發辦法,前經本會通告,惟去年十二月十四日省公布辦法內容多與本會所通過者不同,原因為何?如有變更,依照程序應提本會複議,為何未經複議,即公佈?議員劉傳來補充詢問:一、關於教職員退職慰勞金年資計算,教員與校長不一起計算;二、選舉時廢止文盲指導的問題;三、關於提高地政效率的問題;四、請加強山地鄉的建設;四、關於選舉法規,候選人資格據說有所變更,是否屬實?議員郭雨新補充質詢:關於複議問題。議員劉金約補充詢問:民政部份詢問,民政廳長無權答覆,應向何人詢問?議員許世賢補充詢問:關於複議問題:本會決議案行政院修改後,應再交省議會複議。

議員胡丙申詢問:一、地政局所屬...

詢問?議員許世賢補充詢問:關於複議問題:本會決議案行政院修改後,應再交省議會複議。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2-02-06OA-09-6-2-01-00144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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