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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詢問:關於煙毒是否將再一次勸告戒除或逕予除罰;結婚後本籍應該登記在國民身分證或戶籍簿是否辦理,且前原籍應由戶籍人員自動且全面性記載;僱傭至解雇指既不是自己的家屬自不應該在戶口上永遠留名;都市平均地權放領地漲價是否歸公;臨時召集安家費分為三等級以何為標準;因冠夫性而使證件不符,主席曾答覆說沒有申請更改之必要應以明文規定之。

補充詢問:關於煙毒是否將再一次...

否將再一次勸告戒除或逕予除罰;結婚後本籍應該登記在國民身分證或戶籍簿是否辦理,且前原籍應由戶籍人員自動且全面性記載;僱傭至解雇指既不是自己的家屬自不應該在戶口上永遠留名;都市平均地權放領地漲價是否歸公.....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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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無父母役男被征召而有未滿十八歲以下之弟妹生活無著有何補救辦法;二、光復到現在戶籍登記之記載與日期日據時代戶口調查簿之記載有錯誤,是否得向相關機關辦理更正手續;三、請令各地方政府充實社會事業經費以普設民眾講堂,附設「勸善堂」以提高國民道德;四、省轄市之區公所應改為與鄉鎮及縣轄市同樣的組織法以符地方自治精神;五、請政府尊重里長的意見以響應基層工作;六、山地保留地的地上物的利用應配合山地行政、造林、水利、經濟造產經費等以促進改善山胞生活;七、改善司機工役待遇。

一、無父母役男被征召而有未滿十...

而有未滿十八歲以下之弟妹生活無著有何補救辦法;二、光復到現在戶籍登記之記載與日期日據時代戶口調查簿之記載有錯誤,是否得向相關機關辦理更正手續;三、請令各地方政府充實社會事業經費以普設民眾講堂,附設「勸.....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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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各地自治法規,此次本省辦理第三屆縣市議員選舉,缺點仍是很多,茲略舉數點請主管當局改善。一、經縣市選舉監察小組檢舉違法選舉事件,送請上級請示,早日批發;二、本屆選舉台北縣發現數十張選票整數投入票箱,雲林縣重查時,廢票變為有效選票等,違法情事,請政府法辦違法人員,並注意糾正;三、在某一地區,廢票較多,此種情形是否有人利用職權串通舞弊,請政府查明並予改善;四、與當選人競選之候選人,如認為當選人由於選舉計算不實,而當選者,得於選舉結果公佈後三日內請求選舉監察委員會覆核選舉票,但部分候選人落選後向縣市選舉監察委員會請求覆核,即當面予以拒絕受理,此點希望政府飭令所有辦理選政人員,改變態度,對於選舉法令,尤應廣為宣傳,以收廣效;五、查兵役法第卅六條規定,凡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及其同等以上學校在學未畢業學生,得申請緩徵常備兵現役補充兵現役,唯曾受四個月預備軍事訓練之高中畢業生,現在大專學校肄業者,在此次政府二次召集常備兵補訓二十個月時,亦收到徵召令,似此顯與兵役法不符;六、上月廿九日國防部公佈「未准緩召後備軍人申請複核辦法」此點,應請民政廳飭令兵役機關依法辦理,不得借詞拒絕接受;七、戶籍上人民之身份登記,關於其權利與義務至鉅,故此項戶籍簿證應妥為保管,然近聞此項戶籍簿證,竟有保管不善,被白蟻蛀食殆盡,此點,有無改善計劃。

本省各地自治法規,此次本省辦理...

於其權利與義務至鉅,故此項戶籍簿證應妥為保管,然近聞此項戶籍簿證,竟有保管不善,被白蟻蛀食殆盡,此點,有無改善計劃。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002-02.....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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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縣市議員候選人登記費用為數甚鉅,致使貧寒之人無法參加競選,應廢止登記費;二、三七五減租租約訂定六年期滿收回條件,若依報上所公佈之二個條件,相信全省可由地主收回自耕者為數必定很少,實應加以放寬;三 、都市平均地權實施細則有意送交本會審查否?四、省政府任命縣市政府科局長時須經縣市長之同意,此係硬性之規定亦或慣例而已?若縣市長不同意時如何處理?五、臺北市五省立中學之疏散辦法,學生得自行選擇隨校或在家自修或轉學,須加以統一;六、兵役問題,征召時有不平之現象,究何原因?七、緩征君問題,應由政府發動全盤性之調查並加以辦理,凡合規定者,不待申請即予以緩征召;八、獨一之養子是否視為獨子?可否延用緩召之規定?九、修改後之戶籍法規定:依婚姻更改原即時,在戶口名簿及身份證上應註記「前原籍」。如此規定是否在前原籍地證明該人之居住?十、台北縣中和鄉之選舉官司,聞係三四百票同時投入之舞弊。在法院未判決前,請政府發表意見,以供判決之參考。否則,對於將來選舉之妨害甚大。

一、縣市議員候選人登記費用為數...

規定:依婚姻更改原即時,在戶口名簿及身份證上應註記「前原籍」。如此規定是否在前原籍地證明該人之居住?十、台北縣中和鄉之選舉官司,聞係三四百票同時投入之舞弊。在法院未判決前,請政府發表意見,以供判決之參.....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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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縣市長被停職者代理縣長之期限是否可延長或是無限期是否須由本會同意並通過其期限;二、煙毒的戒絕是否全部戒絕;三、因婚姻變更原籍地依照新戶籍法規定應在戶籍簿上或身分證上填明原籍地辦理情形如何;四、兵役臨時召集人原家境貧困之家屬安家費分甲乙丙三級其具體標準如何;五、僱傭之戶籍問題,辦理人員不管以前僱過多少人皆填寫在雇主戶籍內請加以改善;六、放領後之地價其漲價時是否依照平均地權歸公;七、請明文規定婚後冠夫姓與其婚前未冠夫姓具有相同效力以免本省婦女證件須全部更改;八、戶口申報處之普設不如予以廢止。議員郭雨新補充詢問:嘉義縣縣長李茂松被停職因所任期尚有一年以上依法須重選,則他本人可否參選,且其停職處分係依據何項法律;雲林縣縣長吳景徽、高雄港務局長王國華、高雄縣長洪榮華等均因案判刑何不予以停職處分。議員吳三連補充詢問:此事依法律觀點民政廳實為不對,依懲戒法廿三條不應即予停職處分;就政治而言縣長依自治綱要內規定遵行不利或違抗命令可以免職但須送省議會同意以示慎重請切確回覆。議員游蘇鴦補充詢問:鹿港鎮長因案判刑同為民選人員政府有無予以停職處分。

一、縣市長被停職者代理縣長之期...

理縣長之期限是否可延長或是無限期是否須由本會同意並通過其期限;二、煙毒的戒絕是否全部戒絕;三、因婚姻變更原籍地依照新戶籍法規定應在戶籍簿上或身分證上填明原籍地辦理情形如何;四、兵役臨時召集人原家境貧困.....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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