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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政府函為鐵路局擬出售經管臺北市北投區嚘嘮別段嚘嘮別小段一五二-四九地號等四二筆(包括宜蘭市壯一段、蘇澳鎮蘇澳段蘇澳小段、基隆市八斗子段砂子園小段)省有非公用土地,本案土地係列為電化財源第六批辦理處分,其售得價款作為電化工程部份資金,請審議案,經調查後決議:除本案編號第三八、三九、四○、四一、四二等土地原租用人未按原申請承租規定使用,現租期已屆滿,應予收回依法辦理標售以裕庫收外餘均同意依照省有財產管理規則規定辦理。

臺灣省政府函為鐵路局擬出售經管...

。 1980-0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32230169010 .....more

1591/1630
臺灣省政府函為鐵路局擬出售經管高雄縣橋頭鄉橋子頭段一一二四-一一地號等(包括車路墘段、東豐段、?埕段一小段、江東段一小段、里金段、斗南段、斗六段)三○筆省有非公用土地,請審議案,經調查後決議:一、編號八、九、十、十一臺南市北區東豐段土地,應請省政府與前經本會通過處分尚未標售毗鄰之東豐段一二四二、一二四二-一至一二四二-四之土地合併處理,並可協調省國宅局研究有效處理方案。以提高該土地整體使用價值。二、編號十八、十九、二○、二一嘉義市黑金段房地現編為工業區,因不適宜行將整建,應俟整建計畫後再行考慮處分。三、餘均同意依照省有財產管理規則規定辦理。

臺灣省政府函為鐵路局擬出售經管...

義市黑金段房地現編為工業區,因不適宜行將整建,應俟整建計畫後再行考慮處分。三、餘均同意依照省有財產管理規則規定辦理。 1980-03-13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more

1592/1630
臺灣省政府函為臺灣省礦務局擬依「中央各機關國有眷舍房地處理辦法」規定出售經管坐落臺北市古亭區永昌段一小段二九七地號等二三筆及臺北市大安區通化街八六巷二一弄六-一號等十七棟省有眷舍房地,請審議案,經調查後有三點決議。暨省政府函為臺灣省住宅及都市發展局因與礦務局經管臺北市正義段一小段五八一地號省有宿舍基地土地毗連,擬出售臺北市正義段一小段五八二地號省有土地一筆案,經決議:同意就地改建。

臺灣省政府函為臺灣省礦務局擬依...

省住宅及都市發展局因與礦務局經管臺北市正義段一小段五八一地號省有宿舍基地土地毗連,擬出售臺北市正義段一小段五八二地號省有土地一筆案,經決議:同意就地改建。 1980-04-15 版本:原件 來源: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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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政府函為糧食局經管臺北縣土城鄉員林村三○八號省有倉庫一棟,其地係土城鄉農會所有,該農會因改建辦公廳急於收回該倉庫基地,請求將該倉庫讓售,糧食局應農會業務需要,擬予辦理出售,請審議案,經實地勘查後決議:請省政府就所提四點問題詳細調查依法處理報會再議。經省政府派員調查完畢,茲將處理情形復如說明二,至土城鄉農會函催糧食局交還租用基地並讓售地上建物請審議案,經決議:同意依法出售。

臺灣省政府函為糧食局經管臺北縣...

細調查依法處理報會再議。經省政府派員調查完畢,茲將處理情形復如說明二,至土城鄉農會函催糧食局交還租用基地並讓售地上建物請審議案,經決議:同意依法出售。 1980-05-01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more

1594/1630
臺灣省政府函為臺灣省菸酒公賣局所屬臺北酒廠臺北分局、松山菸廠、建國啤酒廠等經管臺北市大安區金華段四小段三三八、古亭區永昌段一小段二六○、北投區北投段九二-五六、大安區東門段二二五-六地號等及杭州南路二段九三巷七號、紹安街十七巷二五、二七號、光明路一五九號等省有眷舍房地,擬依「中央各機關國有眷舍房地處理辦法」規定辦理,請審議案,經調查後決議:同意比照國有眷舍房地處理辦法有關規定辦理。

臺灣省政府函為臺灣省菸酒公賣局...

、二七號、光明路一五九號等省有眷舍房地,擬依「中央各機關國有眷舍房地處理辦法」規定辦理,請審議案,經調查後決議:同意比照國有眷舍房地處理辦法有關規定辦理。 1980-05-05 版本:原件 來源:承.....more

1595/1630
臺灣省政府函為高雄港務局擬出售經管高雄市新興區大港埔段、苓雅區五權段、五塊厝段、鹽埕區江東段等省有眷舍基地二四筆暨地上四層公寓式眷舍二二棟五五四戶擬比照「中央各機關國有眷舍房地處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讓售與原配住人,請審議案,經調查後決議:同意依法處理。暨省政府函送內政部為高雄港務局辦理已建讓售經管省有眷舍房地配住港警所部份眷舍基地計三筆並非四筆暨土地擬出售清冊使用關係欄請將編號十一號更正為「配住港警所居住」,二三、二四號更正為「配住本局職員居住」,原報均係誤植,請更正案,副本抄送本會。

臺灣省政府函為高雄港務局擬出售...

正為「配住本局職員居住」,原報均係誤植,請更正案,副本抄送本會。 1980-05-14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32230169051 .....more

1596/1630
臺北縣民盧陳研貞請願為申請省有土地坐落臺北市大安區學府段一小段五九三地號合併使用請准予援例價購案,經調查後決議:依照省有財產管理規則及有關規定辦理出售,送請省政府辦理。案經省政府依據財政廳案陳臺北師專經管學府段一小段五九三號省有土地既為空置畸零土地函請教育廳迅即編造擬出售清冊送省憑辦。七○年七月省政府函為省立臺北師專擬出售經管臺北市大安區學府段一小段五九三地號省有非公用畸零土地一筆請審議案,經決議:本案既經本會第六屆第六次大會於受理盧陳研貞請願案時決議依照省有財產管理規定辦理出售在案,本案應予同意。(案附照片及地籍圖)

臺北縣民盧陳研貞請願為申請省有...

於受理盧陳研貞請願案時決議依照省有財產管理規定辦理出售在案,本案應予同意。(案附照片及地籍圖) 1980-06-09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32230169074 .....more

1597/1630
臺灣省政府函送公路局擬出售經管臺北市古亭區永昌段四小段十八、大安區十二甲段四小段二七七-一一五、金華段一小段一一六及同段三小段二○七地號等四筆省有非公用眷舍土地,請審議案,經決議:同意依法處理,附帶決議:公路局長官舍,仍為前任局長佔住,應請政府依規定於本(七十)年度內處理以維體制,復請省政府查照,省政府函復俟該局辦理其他地區眷舍就地改建時,再予優先參加配售,收回原住官舍,經決議:同意備查。

臺灣省政府函送公路局擬出售經管...

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32230169071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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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政府函為臺灣省菸酒公賣局所屬屏東菸葉廠、屏東酒廠經管坐落屏東市街頭段二小段八-四、八-五、五小段三一六、三一六-二、四小段四二五地號等省有土地五筆及地上房屋,以及街頭段五小段三一六-一地號省有土地一筆暨地上已建四樓公寓式省有眷舍房屋一棟,擬依「中央各機關國有眷舍房地處理辦法」規定分別辦理就地改建及按其程序讓售現住人,請審議案,經調查後決議:同意比照有關規定辦理。

臺灣省政府函為臺灣省菸酒公賣局...

眷舍房屋一棟,擬依「中央各機關國有眷舍房地處理辦法」規定分別辦理就地改建及按其程序讓售現住人,請審議案,經調查後決議:同意比照有關規定辦理。 1980-08-12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more

1599/1630
臺灣省政府函為臺灣省菸酒公賣局所屬臺南分局經管坐落臺南市北區富臺段一一八五-一地號、東區育樂段九九九地號、及光華段一三一四地號等三筆省有眷舍基地及地上樓房屋一棟,擬依「中央各機關國有眷舍房地處理辦法」規定辦理拆除就土地改建,請審議案,經實地調查後決議:本案富臺段土地部份應留供遷建分局或其他用途使用。其餘育樂段及光華段土地同意比照「中央各機關國有眷舍房地處理辦法」有關規定辦理。

臺灣省政府函為臺灣省菸酒公賣局...

案,經實地調查後決議:本案富臺段土地部份應留供遷建分局或其他用途使用。其餘育樂段及光華段土地同意比照「中央各機關國有眷舍房地處理辦法」有關規定辦理。 1980-09-09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more

1600/1630
臺灣省政府函為南投縣政府擬出售代管埔里鎮埔里段梅子腳小段一五八-九地號省有非公用土地,請審議案,經調查後決議:同意依照省有財產管理規則有關規定辦理出售。惟本案土地係屬眷舍房地處理,省政府復函請同意依照眷舍房地處理辦法有關規定辦理,經決議:同意依法辦理出售及就地改建。附帶意見:就地改建應在建築法令許可範圍內建築至最高層,以充分發揮土地利用價值。

臺灣省政府函為南投縣政府擬出售...

,經決議:同意依法辦理出售及就地改建。附帶意見:就地改建應在建築法令許可範圍內建築至最高層,以充分發揮土地利用價值。 1980-09-17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備註:參考典藏號.....more

1601/1630
臺灣省政府函為本省菸酒公賣局所屬嘉義分局、嘉義酒場、嘉義菸葉廠等單位經管坐落嘉義市白川段四八、四八-三、五、五-二、五-六地號等省有土地六筆,及沿河路地上眷舍房屋擬依「中央各機關國有眷舍房地處理辦法」規定辦理就地改建,及按就地改建之規定程序讓售與原配住人,請審議案,經調查後決議:一、同意依法辦理出售及就地改建。二、面臨沿河路部份,應在建築法令許可範圍內,建築至最高層,以發揮土地利用價值。

臺灣省政府函為本省菸酒公賣局所...

: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32230169141 .....more

1602/1630
臺灣省政府函為臺灣省菸酒公賣局(臺中菸葉廠及省菸葉試驗所)經管臺中市復興段四小段六-一四、六-八九、臺中市西區後?子段一七二、一七三-四八、一七三-三三、一七三-一六三、二○二-二九、二○二-三八、二六五-八、二五二-二一五、二五二-二四二、臺中市南區正義路段一小段一一-三七地號等省有非公用土地十二筆及地上眷舍房屋,經依「中央各機關國有眷舍房地處理辦法」規定,函核准騰空標售,請審議案。經調查後決議:一、同意依法辦理出售。二、出售清冊備考欄內「本案土地於完成處分後七年內辦理出售」部分,修改為三年內處理出售。

臺灣省政府函為臺灣省菸酒公賣局...

售清冊備考欄內「本案土地於完成處分後七年內辦理出售」部分,修改為三年內處理出售。 1981-02-24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32230170033 .....more

1603/1630
臺灣省政府函為公路局擬出售經管高雄市三民區大港段五六五-五三地號省有非公用土地,請審議案。經調查後決議:因五六五-五三,一筆地號,尚包括五六六-六、五六六-八七,二筆土地,請省政府查明土地狀況後再作處理。案經省政府查明五六六-八七號土地一筆與五六六-六地號土地均屬代表申請畸零地合併使用人吳淑君等所共有之私地,係高雄市政府辦理公共設施用地,由原五六六-六號土地分割為道路預定地,省政府函送土地有關資料,請審議案。經決議:同意依照有關規定辦理。(案附地籍圖謄本)

臺灣省政府函為公路局擬出售經管...

關規定辦理。(案附地籍圖謄本) 1981-03-11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良好 0032230170049 .....more

1604/1630
臺灣省政府函為臺灣銀行擬出售經管臺北市古亭區永昌段一小段二四九地號等二二筆省有非公用眷舍土地二筆擬辦理就地改建,請審議案。經調查後決議:一、編號一號及二二號大安區通化段二小段面臨通化街部分應保留二五公尺寬度依法公開標售,餘辦理就地改建。二、編號十一、十二號古亭區莒光段一小段面臨和平西路部分保留二五公尺寬度依法公開標售,餘辦理就地改建。三、其餘各筆土地同意依法辦理就地改建。

臺灣省政府函為臺灣銀行擬出售經...

改建。二、編號十一、十二號古亭區莒光段一小段面臨和平西路部分保留二五公尺寬度依法公開標售,餘辦理就地改建。三、其餘各筆土地同意依法辦理就地改建。 1981-03-03 版本:原件 來源:承 保存狀況.....more

1605/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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