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政府函送公路局擬出售經管臺北市古亭區永昌段四小段十八、大安區十二甲段四小段二七七-一一五、金華段一小段一一六及同段三小段二○七地號等四筆省有非公用眷舍土地,請審議案,經決議:同意依法處理,附帶決議:公路局長官舍,仍為前任局長佔住,應請政府依規定於本(七十)年度內處理以維體制,復請省政府查照,省政府函復俟該局辦理其他地區眷舍就地改建時,再予優先參加配售,收回原住官舍,經決議:同意備查。

臺灣省政府函送公路局擬出售經管臺北市古亭區永昌段四小段十八、大安區十二甲段四小段二七七-一一五、金華段一小段一一六及同段三小段二○七地號等四筆省有非公用眷舍土地,請審議案,經決議:同意依法處理,附帶決議:公路局長官舍,仍為前任局長佔住,應請政府依規定於本(七十)年度內處理以維體制,復請省政府查照,省政府函復俟該局辦理其他地區眷舍就地改建時,再予優先參加配售,收回原住官舍,經決議:同意備查。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0032230169071
資料類型:
類型:檔案
描述層次:件
著作者:
台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80-06-07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16
範圍:
1980-06-07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臺灣省政府據臺灣人壽保險公司呈為中華...
臺灣省政府據臺灣人壽保險公司呈為中華...
臺南縣民代表人林錦等人請願為請將座落...
臺南縣民代表人林錦等人請願為請將座落...
臺灣省政府據財政廳簽為臺東師範學校暨...
臺灣省政府據財政廳簽為臺東師範學校暨...
臺灣省政府函為澎湖縣政府擬出售代管馬...
臺灣省政府函為澎湖縣政府擬出售代管馬...
臺灣省政府為鐵路管理局呈請標售經管臺...
臺灣省政府為鐵路管理局呈請標售經管臺...
臺灣省政府函為南投縣政府代管竹山鎮竹...
臺灣省政府函為南投縣政府代管竹山鎮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