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題名:昭和十六年會計五年保存第二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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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MB_02_10_1249
著作者:
產生者:庶務課
主題與關鍵字:
機關: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庶務課
描述:
範圍與內容:本冊內容有:二四、臺北煙草工場保管ゴム線外二件松山煙草工場ヘ保轉方仝工場長宛通牒;二五、臺北南門工場保管養成工實習用品金槌外九件松山煙草工場ヘ保轉方仝工場長宛通牒;二六、基隆支局保管黃麻臺北南門工場長ヘ保轉方仝支局長宛通牒;二七、臺北酒工場保管銅管臺中支局ヘ保轉方仝工場長宛通牒;二八、嘉義支局保管刺子本局ヘ保轉方仝支局長宛通牒;二九、臺北支局保管電話機松山煙草工場ヘ保轉方仝支局長宛通牒;三十、臺北州知事宛自轉車及タイヤ中袋特別配給依賴;三一、臺中、屏東各支局、埔里、烏樹林各出張所及臺北煙草工場、臺北酒工場、臺北南門工場保管ノ電動機及電流計、電壓計本局ヘ保轉方各官署長宛通牒;三二、烏樹林出張所長ヨリ電動機保轉方稟申ニ對シ保留ノ上使用方回答;三三、北門出張所保管變壓器本局ヘ保轉方仝出張所長宛通牒;三四、臺北煙草工場、臺北酒工場、臺南支局、板橋酒工場保管變壓器本局ヘ保轉方各官署長宛通牒;三五、屏東支局保管變壓器臺東出張所ヘ保轉方仝支局長宛通牒;三六、花蓮港支局保管鋼管臺東出張所ヘ保轉方仝支局長宛通牒;三七、臺中、高雄、松山、臺北煙草工場各官署保管蠟紙嘉義支局外三ケ所ヘ保轉方各官署長宛通牒;三八、布袋出張所長宛臺秤度量衡臺南分室宛保轉方仝出張所長宛回答;三九、新竹支局保管消防用ホース大湖出張所ヘ保轉方仝支局長宛通牒;四十、松山煙草工場保管普通物品松山工場分工場ヘ保轉方仝工場長宛通牒;四一、宜蘭支局保管官印貳個屏東支局ヘ保轉方仝支局長宛通牒;四二、屏東支局長ヨリ二打古竹籠組替稟申ニ對シ詮議相成ナキ旨回答;四三、空麻袋返還ニ關シ各官署長宛照會;四四、酒造原料米米穀賣拂代金ニ關シ米穀局長ヨリ照會;四五、東京市丸ノ內海運中央統制輸送組合第十組(臺灣航路係)宛曹達灰輸送斡旋方依賴;四六、朝鮮總督府專賣局長ヨリ煙草製造用糖蜜融通方照會ニ對シ移出承認シ難キ旨回答;四七、日本興業銀行廣島支店ヨリ廣島市梅林商會古田靜登ノ信用調查照會ニ對シ回答。
出版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
貢獻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期:
形成日期:昭和16年2月~昭和17年3月 (1941-02/1942-03)
格式:
重製Jpeg影像:105
來源: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臺灣史檔案資源系統
http://tais.ith.sinica.edu.tw/sinicafrsFront/
管理權:
後設資料暨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所有;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共有。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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