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題名:昭和十六年會計十年保存第十冊(物品會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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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MB_02_10_1202
著作者:
產生者:庶務課
主題與關鍵字:
機關: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庶務課
描述:
範圍與內容:本冊內容有:十九、錻力屑賣拂認可、指令第五一七號(嘉義支局);二十、鐵屑賣拂認可、指令第九六號(花蓮港支局);二一、銅屑賣拂認可、指令第六七五號(臺北南門工場);二二、倒壞建物材料賣拂認可、指令第五○七號(布袋出張所);二三、物品棄卻認可(本年分一括)、指令第五八四、六二四號(新竹支局);二四、物品棄卻認可、指令第九○八號(花蓮港支局);二五、物品棄卻認可(本年分一括)、指令第四五六、四八三、五六○號(嘉義支局);二六、物品棄卻認可(本年分一括)、指令第七七六、九一五號(臺北南門工場);二七、物品棄卻認可、指令第九○○號(煙草試驗場);二八、物品棄卻認可、指令第九六八號(六龜出張所);二九、物品棄卻認可、指令第六三四號(玉里出張所);三十、不用封緘紙棄卻認可、指令第七九六號(神戶出張所);三一、備品棄卻處分報告(神戶出張所);三二、昭和十六年度中本局及臺北南門工場ニ於ケル各種雜役人夫供給契約(供給人日本通運株式會社山下雅實);三三、臺北市水道町甘藷栽培試驗場用人夫供給契約(供給人高墀鵬);三四、昭和十六年度中各種使役人夫供給契約認可、指令第六五七號(松山煙草工場);三五、造林木基礎試驗ニ要スル人夫供給契約認可、指令第六五七號(臺中支局);三六、昭和十六年期產黃色種葉煙草再乾燥人夫供給契約認可、指令第五二六號(臺中支局);三七、昭和十六年度煙草試驗場用人夫供給直營認可、指令第五二九號(臺中煙草試驗場);三八、煙草試驗場人夫供給契約締結認可、指令第五七六號(屏東煙草試驗場);三九、煙草試驗場人夫供給契約締結認可、指令第五三七號(花蓮港煙草試驗場)。
出版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
貢獻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期:
形成日期:昭和16年4月~昭和17年3月 (1941-04/1942-03)
格式:
重製Jpeg影像:143
來源: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臺灣史檔案資源系統
http://tais.ith.sinica.edu.tw/sinicafrsFront/
管理權:
後設資料暨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所有;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共有。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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