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題名:昭和七年度酒類煙草包裝材料回收及運搬關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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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MB_02_10_0730
著作者:
產生者:庶務課
主題與關鍵字:
機關: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庶務課
描述:
範圍與內容:本冊內容有:二、昭和七年度臺灣刻煙草木箱內敷蠟紙回收命令(昭和七年四月十四日附、受命者臺灣煙草賣捌人組合長谷川梅人);三、昭和七年度中木箱代用レッドジャスミン裝置フワイハー函製作提供スル直轄賣捌人谷川梅人外八名ヘ仝箱代補償ニ付決議并本件臺北煙草工場長ヘ通知(附レッドジャスミン用通箱使用ニ關スル取扱方法)。
出版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
貢獻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期:
形成日期:昭和7年3月~昭和7年4月 (1932-03/1932-04)
格式:
重製Jpeg影像:50
來源: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臺灣史檔案資源系統
http://tais.ith.sinica.edu.tw/sinicafrsFront/
管理權:
後設資料暨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所有;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共有。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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