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題名:昭和九年會計永久保存第四十二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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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MB_02_10_0394
著作者:
產生者:庶務課
主題與關鍵字:
機關: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庶務課
描述:
範圍與內容:本冊內容有:十二、當局ニ於テ大正十二年口付卷煙草敷島ノ製造休止ノ為不用トナリタル「ライスペーパー」朝鮮專賣局ヘ讓渡(讓渡數量、敷島用ライスペーパー二四四二卷、敷島用價格一卷當壹圓、受渡場所、朝鮮專賣局大邱支局);十三、當局所有非軍用銃砲火藥讓渡ニ付臺北州知事宛通報(昭和九年十二月七日附、附仝銃砲火藥所有者名義變更屆臺北州知事宛提出);十四、昭和九年度臺北南門工場產出腦油ピツチ賣拂契約(昭和九年四月十三日附、臺北南門工場渡腦油ピツチ三萬瓩、臺灣總督府專賣局長代理佐佐波外七、栗山俊一代理人草間市太郎);十五、昭和九年度臺北南門工場產出腦油ピツチ賣拂契約臺灣瓦斯株式會社ヘ賣渡(臺北南門工場渡二萬五千瓩、臺灣瓦斯會社專務取締役米花伊太郎)(附屬書類(イ)腦油ピツチ公告ニ依リ買受人ヲ物色シタルニ希望者ナキニ付適宜處分方臺北南門工場長ヘ通知、(ロ)腦油ピツチ販賣方ニ付京城府岡崎町東洋塗料株式會社ヘ回答);十六、昭和九年七月當局臺南、布袋、北門、烏樹林ノ各局所管內ニ於ケル食鹽暴風雨ニ因リ亡失ニ付被害物品ニ對スル物品會計官吏ノ辨償責任ニ付臺灣總督ヘ報告(檢查員書記小川末登、檢查員書記木下二);十七、昭和九年七月當局臺南、布袋、北門、烏樹林ノ各局所管內ニ於ケル食鹽暴風雨ニ因リ亡失流失鹽ニ對シテハ保管物品會計官吏ニ辨償ノ責任無キ旨總務長官ヨリ通知;十八、昭和九年七月當局臺南、布袋、北門、烏樹林ノ各局所管內ニ於ケル食鹽暴風雨ニ因リ亡失流失鹽對保管責任者タル物品會計官吏ニ辨償ノ責ナキ旨各物品會計官吏ニ示達方臺南、布袋、北門、烏樹林ノ各官署長ヘ通知;十九、職工ノ勤務整理簿ノ整理區區ニシテ不統一ニ付自今工場規定ニ依ル勤務點檢簿ノミニ依リ整理方各官署宛通牒;二十、販賣業者ノ金融機關設立ニ就キ共濟組合ヨリ之ガ運用資金ノ一部融通方嘆願;二一、商業興信所、臺灣興信所、臺灣實業興信所ヘ加盟決議。
出版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
貢獻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期:
形成日期:昭和9年2月~昭和10年2月 (1934-02/1935-02)
格式:
重製Jpeg影像:149
來源: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臺灣史檔案資源系統
http://tais.ith.sinica.edu.tw/sinicafrsFront/
管理權:
後設資料暨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所有;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共有。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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