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題名:昭和十六年會計永久追加(官有財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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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MB_02_09_1064
著作者:
產生者:庶務課
主題與關鍵字:
機關: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庶務課
描述:
範圍與內容:本冊內容有:九、樹林酒工場內雜屋建立五○ノ三ボンプ置場公用廢止認可(取毀)、指令第六九○七號;十、樹林酒工場紅酒製法ヲ機械的製法ニ改良為從來使用浸米槽裝置ノ用途廢止方認可(取毀)、指令二四三號;十一、宜蘭支局國有財產用途廢止方認可;十二、臺中支局工作物假壜置場國有財產用途廢止(取毀)方認可、指令第四五號;十三、國有財產中官廳金屬類特別第二次回收ニ付兒玉町一丁目工作物(鐵柵)取毀庶務課長ヘ引繼;十四、臺中支局木桶(貯槽容器)腐蝕破損ニ付國有財產用途廢止認可、指令第三三七號;十五、臺中支局東勢管內天冷巡視所蟻害腐蝕為國有財產用途廢止認可、指令第三三五號;十六、嘉義支局ニ於ケル糯米酒製造廢止ニ伴ヒ工場機械及器具類ノ用途廢止ノ上臺南、及樹林酒工場ヘ整理替方認可、指令八九三號;十七、嘉義支局工場ニ設備中ノ器具ノ機械類ノ一部(包裝機設備符號た壓搾機)ヲ花蓮港支局ニ移設整理替方仝支局長ヘ通知;十八、臺南支局ニ於テ保管セル「レッテル貼付機」埔里出張所ヘ整理替仝支局長ヘ通知;十九、神戶出張所ニ於テ保管セル「芳油及芳白油貯藏タンク」臺北酒工場ヘ整理方仝出張所長ヘ通知;二十、宜蘭支局管內建物昭和十五年九月三十日暴風ニ因リ倒潰亡失ニ付臺灣總督ヘ報告;二一、北門鹽業試驗場廳舍外建物器具、機械七月十三日火災亡失ノ旨臺灣總督ヘ報告;二二、臺東出張所國有財產公用廢止報告。
出版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
貢獻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期:
形成日期:昭和15年8月~昭和17年5月 (1940-08/1942-05)
格式:
重製Jpeg影像:199
來源: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臺灣史檔案資源系統
http://tais.ith.sinica.edu.tw/sinicafrsFront/
管理權:
後設資料暨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所有;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共有。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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