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題名:明治三十九年會計永久保存第一冊[1]

正題名:明治三十九年會計永久保存第一冊[1]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MB_02_01_020
著作者:
產生者:經理課
主題與關鍵字:
機關:臺灣總督府專賣局經理課
描述:
範圍與內容:本冊內容有:一、災害復舊費見込額報告書及預算要求書ニ災害月日記入方財務局長照會[5];二、災害復舊費預算要求方各支局長ヘ通達[6];三、歲入徵收額計算書ニ添付スヘキ煙草收入ノ代用證憑書樣式民政長官通達[11];四、旅費明細書記載事項各支局長及出張所長ヘ通牒[15];五、前渡金到達報告書不要ノ義各支局長ヘ通牒[16];六、官煙製造所工場等取締ニ從事スル者ノ夜勤賄料支給方[17];七、阿片樟腦工場事務從事者及職工取締監督其他夜業者ノ夜勤賄料支給方[22];八、水質試驗ノ為運搬ヲ要スル公用荷物運賃立換拂ニ對スル仕拂方[35];九、樟林調查出張巡回旅費支給方[38];十、樟林調查出張巡回旅費支給方[39];十一、俸給支出區分明細書提出方民政長官通牒[43];十二、外國拂月割見込額報告方民政長官通牒[46];十三、收入官吏外ノ出納官吏代理官任命金庫ヘ通知方民政長官通牒[50];十四、現金領收ノ官吏及現金前渡官吏轉免死亡及年度末日等ノ場合ニ於ケル帳簿金櫃檢查執行方ニ關シ民政長官內達[52];十五、金庫寄托ノ保管物ニ其事由記載方民政長官通達[54];十六、政府保管ノ義務ヲ有スル物件中收入印紙及郵便切手類ノ政府ノ有ニ歸シタル場合ノ處分方民政長官通牒[55];十七、亡失官金及保管物品水火盜難ニ罹リタル場合ノ取扱方各支局長出張所主任ヘ通牒[56]。
出版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
貢獻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期:
形成日期:明治38年12月~明治40年3月 (1905-12/1907-03)
格式:
重製Jpeg影像:60
來源: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臺灣史檔案資源系統
http://tais.ith.sinica.edu.tw/sinicafrsFront/
管理權:
後設資料暨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所有;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共有。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