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題名:明治三十八年會計永久保存第一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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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MB_02_01_019
著作者:
產生者:經理課
主題與關鍵字:
機關:臺灣總督府專賣局經理課
描述:
範圍與內容:本冊內容有:一、營繕費其ノ他ノ預算ニ見積リナキモノノ施行方ニ付民政長官通牒[7];二、物品會計官吏及現金前渡官吏ノ計算書ニ對スル保證書作成方各支局長及出張所主任其ノ他ヘ通牒[9];三、本局及支局常傭夫時間外就業ニ對スル增給ノ義總督ヘ報告[15];四、十錢未滿ノ犯則又ハ沒收賠償金仕拂方ニ付各支局長ヘ通牒[21];五、錢位止メ仕拂方各支局長及出張所主任ヘ通牒[24];六、錢位未滿ノ端數切捨仕拂方民政長官通牒[26];七、囑託員手當及雇員給支出費途區分方、內訓第七號[28];八、外國新聞雜誌購入代價前拂ノ義財務局長通牒[29];九、樟樹林調查出張巡回日額旅費支給方[30];十、發著地名ト區域ヲ異ニスル同一地名ノ停車場又ハ渡船場等ヨリ本街庄ニ至ル一里未滿ニ旅費支給セサル決議[32];十一、製腦地巡回旅費支給方[33];十二、守衛給仕短靴代金支給方[38];十三、保管金ノ時效ニ關スル民政長官通牒[42];十四、工事物件請負契約解除ニ關スル過怠金處分ノ追加方各支局長ヘ通牒[46];十五、工事物件ノ競爭落札者ノ義ニ付民政長官通牒[48];十六、官有財產異動訂正報告方各支局長及出張所主任ヘ通達[49];十七、震災又ハ風水害復舊又ハ新營ヲ要スル千圓以內ノ工事旅行方ノ義ニ付民政長官通達[51];十八、判任官以下官舍設計標準民政長官通達[52];十九、風水害復舊工事竣功ノ際ニ於ケル工事名施工金額著手及竣功月日又ハ請負人名即報方各支局出張所長並主任ヘ照會[75]。
出版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
貢獻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期:
形成日期:明治38年1月~明治38年12月 (1905-01/1905-12)
格式:
重製Jpeg影像:76
來源: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臺灣史檔案資源系統
http://tais.ith.sinica.edu.tw/sinicafrsFront/
管理權:
後設資料暨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所有;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共有。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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