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題名:明治三十七年會計永久保存第一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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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MB_02_01_018
著作者:
產生者:經理課
主題與關鍵字:
機關:臺灣總督府專賣局經理課
描述:
範圍與內容:本冊內容有:一、特別會計並地方稅會計中預算外事業ノ施行又ハ翌年度經費ノ增加スル事項認可實行方民政長官通牒[5];二、最終計算書ニ添付又ハ調查結了次第報告スヘキ專賣事業收支對照表固定資本價格增減表及建築工事證明方民政長官通牒[9];三、歲入徵收簿中款項ノ各口座及徵收報告書中項計及合計欄記載方民政長官通牒[12];四、大藏省主管ニ屬スル收入金金庫通知書記載方民政長官通牒[15];五、前渡金到達報告方羅東外四現金前渡官吏ヘ通牒[20];六、管內里程計算方及證憑書類整理方各支局長及羅東出張所主任ヘ通牒[25];七、支局所屬出張所員ノ宿直料支給廢止各支局長ヘ通牒[30];八、發著地ノ市街地名ト同一名稱ノ停車場又ハ渡船場間ノ里程旅費計算ニ算入セサル義ニ付各支局出張所ヘ通牒[31];九、犯罪申告者賞與金支出方、內訓第二八號[36];十、地方廳員製腦地出張巡回旅費支給規則、訓令第六○號[37];十一、製腦地ノ踏查及罌栗栽培地ノ區域ニ屬スル管內出張日額旅費支給方[41];十二、十圓以內ノ旅費支給ニ對シ概算渡ヲ為ササル決定各課長ヘ通牒[44];十三、滯京吏員車馬賃支給セサル義ニ付民政長官通牒[45];十四、出納檢查員提出書類ノ義ニ付各支局長及羅東出張所主任ヘ通牒[48];十五、政府保管ノ義務ヲ有スル公私有金保管方ニ付民政長官通達[56];十六、官舍種別等級及設備方、內訓第一號[59];十七、固定資本編入標準(附固定資本調查)、訓令第一七號[65];十八、固定資本取扱手續、訓令第一號[149];十九、作場費建物修繕認可執行方神戶支局長ヘ通達[171]。
出版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
貢獻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期:
形成日期:明治37年1月~明治37年12月 (1904-01/1904-12)
格式:
重製Jpeg影像:172
來源: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臺灣史檔案資源系統
http://tais.ith.sinica.edu.tw/sinicafrsFront/
管理權:
後設資料暨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所有;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共有。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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